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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环境监测实时数据显示,今年1-9月,我市空气六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NO2、PM10、CO、O3-8h和PM2.5同比分别下降了16.7%、10.8%、18.2%、18.9%和15.0%,SO2同比持平。其中,今年9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幅度达40.9%,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2名。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力量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擦亮“茂名蓝”这张亮丽城市名片。
一是高标准开展工业源治理。按照“一企一策”模式,开展VOCs整治,今年累计完成VOCs企业整治118家。
二是加强移动源治理。每周开展柴油车路查路检行动,按照“双随机”模式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29次并落实整改;已完成对59家重点监管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工作。
三是加强扬尘源治理。全力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控,确保所有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加强道路扬尘防控,按要求开展道路清扫和洒水作业等相关工作;落实道路施工养护扬尘防控,严查渣土车违规上路行驶行为。
四是加强焚烧源治理。压实区、镇、村责任,做好城区范围内、外的露天焚烧工作,严控各类露天焚烧污染,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巡查监管。
五是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协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应对提醒,确保应对措施迅速有效。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构建大气环境污染的现代治理体系,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加强道路和施工扬尘的整治,制止和各类露天焚烧,进一步降低颗粒物浓度,让污染指数持续降低,持续巩固提升蓝天保卫战成效,让“茂名蓝”真正成为茂名绿色发展底色,让茂名成为沿海经济带最美的宜居城市。
来源:茂名日报、茂名发布公众号、茂名生态环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