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茂名各地农村宅基地审批改革方案出台,农村建房明确了!
转载 来源:百度 发表于:2020/10/15 10:52:06 浏览量:1297
4月12日,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农户申请、审批的具体程序。
你是否被农村宅基地审批报建困惑过?
自2019年10月份以来,由于政府职能改革,茂名市大部分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停止办理农村宅基地报批事项。小编了解到,高州不少农村村民为自家房屋拆旧建新或者新建的报建手续往乡镇人民政府跑了不少冤枉路。的确,并不是政府工作人员不想帮群众办理,而是由于政府职能改革未完善,市级已停止接受办理材料,加上疫情影响,工作人员也没法给到群众明确开始受理时间和具体办理流程的答复。
引用茂名网友小凡的吐槽:“从去年12月到现在,农村家里的老房子已坍塌,想着去年回家新建房子,但跑了几趟政府相关部门,但都告知职能未明确,还没开始受理这个事项。又不敢未批先建,分分钟有可能被当成违建拆除啊!”
好消息!2020年茂名市农村宅基地审批改革已明确!
自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后,广东省及我市、各县区政府们相继出台了本区域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方案。以茂名高州为例,农村宅基地审批由以往的以乡镇人民政府村建规划办、自然资源所为主体责任部门改革为以乡镇人民政府的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所为主管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分工是,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宅基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依法办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确权登记。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一户一宅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符合“分户”条件新建住房的;
(2)原址改、扩、翻建住房的;
(3)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4)原有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灭失或者不能使用的;
(5)因规划需迁址新建住房的;
(6)现有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省规定标准,居住确有困难,需要新建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农户。
从文件我们可以知道,改革后政府职能明确了,由乡镇政府农业农村办和自然资源所负责该项业务,但各地实施的日期还要根据当地人民政府而定。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程序是什么?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讨论及公示通过后,提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的,报镇政府审核批准。
村民未经批准私自建房怎么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茂名老乡们
大家期盼已久的农村建房申请方案终于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
至于具体实施时间,就要到各地主管部门咨询啦!小编估计会在10月份之前各地恢复农村宅基地申请报建业务
无论如何,村民如果要想在农村新建或拆旧建新,务必要经批准再动工哦,不然以违建处理,该停工就停工,该拆除就拆除,对自己来说是“吃力不讨好”的亏损呀
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各位有什么想问的,欢迎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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