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法院将不再干涉违建拆除,拆违的大门即将打开
原创 来源:知乎 发表于:2020/11/11 21:00:03 浏览量:15
在前不久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规定也是引起的一阵不小的波动,那究竟是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波动的原因就是其中规定法律又不在介入民间的拆除违章建筑等事项。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它出现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一下,法院不再介入非诉“拆违”的原因。官方给出的理由是,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的规定。对于现在涉及城乡规划法中的某些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强制拆除等事项,法律已经将强制执行权,授予了有关行政机关。所以这就导致了行政机关在以后也不需要向法院申请受理其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这样也是变相的提高了拆除违建设施建筑物的速度和效率。让这种拆违工作可以更加迅速的完成。同时也是减轻了人民法院的工作量,让人民法院可以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处理其它的案件。
那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是什么呢,我们该如何理解它?
相信很多人都是没有接触过这个说法的。所谓非诉行政执行申请,顾名思义,就是指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进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行为。但是在这个时候,他又并不履行行政所做出的决定。如果他一直不履行的话,那么那些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在期满的三个月内,及时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对他进行强制执行。当然这样的做法也是有着法律上的直接依据的。这种行为依据来自于《行政强制法》第53条,诉讼法第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现在做出的最新规定也是可以让行政机关可以更加快速的执行强制执行的权利。
当然有一点需我们了解和明确。这次的规定中的强制执行与诉讼中的强制执行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我们并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首先我们需要严格区分是否属于诉讼中的强制执行,因为这也是强调“非诉”中的意义所在。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他本该履行的义务的话,那么对方当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就是所谓的在诉讼中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一点大家要多加注意,不能混淆。并且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就是非诉。
了解了这些,那就让我们来看一下城乡规划法中有关强制拆迁的授权规定有哪些?首先,如果有人在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是未按照乡村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自行建设的情况下建造某些建筑物的话。那么就会收到乡和镇人民政府的责令停止命令。并且本人也是应该在给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
如果你在这期限过了之后,仍然不对自己的建筑进行拆除的话,那么,政府是有一定的权利强制拆除的。
这条规定旨在,强调乡和镇人民政府的主体地位。并且如果有人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已经对被执行人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在一定期限内责令拆除的命令之后,仍然拒不拆改。那么这时候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就可以让有关部门查封建筑的施工现场,并且强制拆除。这条规定的中心意思就是,城乡规划部只能做出一定的责令整改的命令。可以拥有执行强制拆除权利的,还是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来实施。这样也是区分了拥有执行权和责令整改权的主体。
如果您的房屋已经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是违章建筑的话,那么这时候不要去做一些与政府相抗的行为。
首先应该搞清楚自家的建筑是否真的是违章建筑。在你还没有搞清楚自己家的房屋是否是违建的时候,就已经遭遇到强拆或者是已经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候。那这个时候一定要注重时间段上的限制。
如果你想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话,那么一定要在做出具体行为的六个月内提出。再或者如果你想通过提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那么一定要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出。不要通过一些其他错误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因为这样很可能会错失良机。
当然,如果您家的房屋是合法的话,那么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如果房屋已经被认为审违章建筑,但是您对责令整改的期限拆除不服的话,也一定要在接到该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本身并不专业,或者没有掌握很多法律知识的话。在家中遇到这种事情之后,最明智的方法就是去寻求律师的帮助。这样才可以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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